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系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提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效,现将治理范围、重点整治问题、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必须依法实施的工程项目、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产权等交易项目开展排查。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采购人(招标人)
1.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未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等方式,“量身定制”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公共安全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的。
2.设置地方性保护不合理限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强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本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
3.对投标人(供应商)所有制歧视,设置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资格、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等壁垒,制定不合理评标定标规则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
4.招标人(采购人)避嫌诿责、失察失管,丧失招标投标活动主动权,未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未委派代表参加评标(评审)委员会、未按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定标等。
5.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二)投标人(供应商)
1.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交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通过受让、租借或挂靠资质等参与投标的。
2.与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投标,组织参与围标,通过行贿、利益输送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恶意低价中标的。
3.不按照合同规定履约,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三)评标(评审)专家
1.评标(评审)专家或评标(评审)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
2.不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供应商)的要求,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审意见,对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施加不当影响的。
3.私下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违规索取不当报酬或收受投标人(供应商)财物等其他好处的。
4.提供虚假材料或使用不实信息获取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5.通过组织或加入微信群、QQ群等形式搞“小圈子”、拜“码头”,拉帮结派、抱团成伙、充当“标霸”,四处流窜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操控或影响评标结果的。
(四)国有资产交易
1.国有资产交易成交项目情况。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进场交易情况
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定程序执行情况。
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披露情况。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公告情况。
6.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
(五)国企员工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干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泄露交易保密信息的。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0827-5777999
1045591117@qq.com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截止2024年9月10日。
五、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