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受巴中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巴中市红色文化研学交流基地项目(一期)甲醛治理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巴中市红色文化研学交流基地项目(一期)甲醛治理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ZHHS-CS-230904
3.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zwljt.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网络(远程)获取: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领取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领取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领取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供应商扫描后和报名缴费支付成功截图通过邮箱发送至19198999894@163.com;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联系(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9198999849)。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以转账方式转入下图微信账号,并备注供应商名称或本项目编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广福街100号7号楼2楼2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11620
采购代理机构: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广福街100号7号楼2楼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19899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