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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暂停活禽活畜宰杀和交易的通告

通知公告
2020-01-2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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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就暂停活禽活畜宰杀、交易通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从2020年1月30日起,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范围

  市域内城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农村集市等所有活禽活畜宰杀和交易场所。

  三、相关要求

  1.暂停活禽活畜宰杀和交易后,各市场主体要禁止一切活禽活畜宰杀和交易,并按照卫生防疫有关要求对交易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2.暂停活禽活畜宰杀和交易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对擅自从事活禽活畜销售和宰杀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刑事处理。

  3.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施行。

  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市场监管组(代章)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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